拍卖变卖
关于“GLORY SEA”轮的公告
时间:2020年09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法院
公 告
(2019)沪72执175号
“GLORY SEA”轮债权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本院在执行(2019)沪72执175号申请执行人梁国民与被执行人钻石国际邮轮公司(DIAMOND CRUISE INTERNATIONAL CO.,LIMITED)船员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19年10月24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GLORY
SEA”轮进行公开拍卖,竞买人谢翬以人民币117294080元竞买成交后逾期未支付价款,构成悔拍。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本院决定对谢翬交纳的拍卖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不予退还;对谢翬罚款人民币10万元。因“GLORY
SEA”轮经两次拍卖、两次变卖均未成交,且期间无债权人愿意接受“GLORY
SEA”轮抵债,本案不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中“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的事项。
特此公告。
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