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变卖
关于“GLORY SEA”轮所有权转让公告
时间:2020年05月0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法院
公 告
(2019)沪72执175号
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有关规定,指定成立“GLORY SEA”轮拍卖委员会,并由该拍卖委员会实施对“GLORY SEA”轮的公开变卖。现“GLORY SEA”轮拍卖委员会已于2020年4月17日将该轮变卖给买受人国梦邮轮投资有限公司,并于2020年4月26日办理了船舶移交手续。“GLORY SEA”轮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已经合法转让给买受人国梦邮轮投资有限公司,买受人对该轮在移交前所负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接收船舶后,应当持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和有关材料,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手续。该轮原船舶所有人应当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原船舶所有人不办理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的,不影响该轮船舶所有权的转让。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