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止回阀”,一道“安全阀”
一场涉及中国、奥地利、韩国、菲律宾四国的海上货物运输纠纷,因一批药品木质托盘在途中发霉而引发,收货人拒收、保险公司理赔、案件起诉到法院——责任究竟在谁?
近日,上海海事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集装箱止回阀缺失等行业管理漏洞,向承运的航运公司发出司法建议。目前,该公司已完成90%以上自有集装箱整改,集装箱标准化管理更进一步。
围绕争议 实地勘验
一批药物从上海港启航,被运往菲律宾。在目的港收货时,承载货物的木托盘上出现了霉变。收货人认为放置在霉变木托盘上的货物无法再行销售,应被认定为全损,遂拒付货款,并将索赔权转让给托运人药品公司。
经保险公司部分理赔后,2024年6月,药品公司及保险公司作为共同原告,将承运货物的航运公司等三家公司诉至上海海事法院,要求三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中,两原告认为,霉变是运输过程中装载货物的集装箱排水孔开启,导致外部水汽进入所致,三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三被告辩称,木托盘由托运人自行提供,发霉源于货物自然特性及包装问题,责任在托运人一方。
“本案中,航运公司提供装载货物的集装箱没有按照国际标准设置止回阀,是否因运输途中的水汽侵入导致霉变,成为了庭审的核心技术争议。”本案承办法官陈娟娟说。
案涉三被告分别注册于奥地利、韩国和中国,目的港位于菲律宾,但各方均选择适用中国法律处理该案,代表了对中国司法的信任。
为查明事实,2025年4月,合议庭奔赴上海某集装箱堆场,组织原、被告代理人及技术专家对集装箱展开详细勘验,检测集装箱功能,并对箱体内部及外观进行拍照、测量取证。
查明事实 明晰责任
2025年9月,合议庭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原、被告双方提交的勘验报告显示,集装箱内部未受海水污染。药品公司仅向航运公司提出集装箱运输的温控要求,未对湿度或其他条件作出特别指示。案涉集装箱在运输过程中温控正常,且无外观损坏。合议庭据此认定,航运公司在运输过程中不存在管货过失。
那么,木制托盘为什么发霉?
法院依法委托鉴定单位出具了专家意见:木质材料制作的托盘是霉变的基础,托运人不当使用木质托盘承载案涉货物,且未对运输过程中集装箱内湿度控制提出任何控制要求,存在疏忽。关于排水孔是否开启导致霉变的问题,经检测仅木托盘上有霉菌,货物包装上并无霉菌,缺乏证据证明排水孔开启与霉变间存在直接因果关联,不能排除木托盘自身含水率偏高的可能性。
最终,上海海事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案涉集装箱未安装止回阀与木托盘发霉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且案涉货物本身并未发现霉变,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针对漏洞 发送建议
尽管原告败诉,但案件审理中暴露出的行业管理漏洞不容忽视。
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对于保温集装箱排水口的技术要求,排水口应配备超过一定压力自动开启的配件,用以防止外部海水、雨水通过箱底排水孔进入集装箱,也就是行业内通常所称的“止回装置”“止回阀”。然而,现场勘验发现,航运公司提供的保温集装箱存在缺失排水口止回阀的情况。
判决之外,案结事了不止步。2026年3月,上海海事法院长兴岛派出法庭向该航运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健全集装箱质量管控制度、构建集装箱供应链管理体系、加强专业人员操作培训。
该航运企业收到司法建议后,对问题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技术专家及法务人员进行了深入研判与整改。
“法院的司法建议,对于我方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优化航运服务质量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该公司代理律师表示,截至2026年6月底,企业已经完成了90%以上自有集装箱的整改,后续将完成所有使用集装箱的整改,并进一步深耕集装箱标准化管理,确保海上运输安全,防范法律风险。
“保温集装箱缺失止回阀,看似仅为细微部件的缺失,实则为航运安全埋下隐患,增加航运企业货损赔付风险。上海海事法院向国际航运企业发送司法建议,是法院发挥司法预警功能,推动‘抓前端、治未病’的典型实践。”长兴岛派出法庭副庭长、本案审判长张建琛表示。
从一纸判决到一份建议,从个案定分到行业止争,上海海事法院积极推动国际航运企业补齐管理短板,为海上运输安全治理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