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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上海海事法院依托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中心大力化解纠纷

时间:2021年09月23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引擎,上海海事法院主动融入临港新片区,在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中心暨一站式争议解决中心(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中心”)开设诉讼服务窗口,拓展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让司法服务更好地助力临港新片区发展。一段时间以来,上海海事法院依托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中心开展纠纷化解工作,为当事人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在一起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中,原告某工程设备运输分公司以欠付货运代理费用为由,将临港新片区内某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告诉至上海海事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发现原、被告双方曾签订《付款保证函》,但因被告资金困难,难以继续履行。经与原、被告沟通后了解到,被告已在积极融资,且双方均有和解意愿。为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助力企业恢复活力,承办法官决定依托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中心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上海海事法院还依托临港法律服务中心妥善处理了一起定期租船合同纠纷。原告俞某某以被告马某某拖欠船舶租金为由,将其诉至上海海事法院。收到案卷材料后,承办法官发现原、被告双方的住所地均位于临港新片区,距离上海海事法院本部较远,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当事人,将本案安排在临港法律服务中心开庭。通过庭审和承办法官释法明理,原、被告对争议的是非曲折取得了客观理性的评价预期,在此基础上双方对各自权利义务重新进行了安排和确认,原告当庭撤诉,双方握手言和。

此外,结合临港新片区国际化程度高的特点,上海海事法院积极处理涉外案件。在一起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纠纷案件中,托运人将一批货物从上海港出口运输至加拿大多伦多,货物在加拿大温哥华往多伦多的公路运输途中遭遇事故全损。原告作为保险人赔付托运人后,代位向多式联运提单记载的承运人即被告提起追偿。该案涉及加拿大公路运输法律的具体规定,需要了解其中承运人身份识别、责任限制等问题,承办法官在主动进行外国法查明工作的同时,积极了解案件相关情况,拓展争议解决渠道。经过了解,原告就同一货损通过仲裁途径向其他责任人主张权利已初有结果,承办法官据此因势利导,在确定启动委托外国法查明前展开耐心细致的释明和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解决本案纠纷的共识,为双方均减轻了经济负担,降低了时间成本。

诉讼服务品质是提升临港新片区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上海海事法院将继续深耕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建设大局,充分发挥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站点的作用,进一步嵌入式对接临港新片区海事司法需求,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彻落实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经济、高效、便捷、多元的争议解决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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