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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倾情为民暖人心 妥处纠纷获赞誉

时间:2021年09月02日

 

 

近日,上海海事法院收到多名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表达对海事法官积极、高效、公正办案的感激。有深入了解案情引导沟通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有向外地法院协助执行及时保全维护当事人利益,也有在立案咨询时为当事人悉心指导保障民生物资供应。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线,上海海事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公正高效及时解决好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促进沟通续合作

在一起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中,原、被告签订了全程物流协议,约定由原告为被告办理从中国到乌干达全程的乌干达农村电气化电力供需平衡工程所需设备和材料的物流事宜。由于协议履行持续时间较长,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若仍按照协议中双方所定的运价履行,将导致原告不堪重负甚至宣告破产。原告因此诉至上海海事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按照当前的实际市场运价支付代理费用,否则请求解除双方物流协议。

本案涉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工程建设,也反映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海运费上涨的现状,案件的处理结果更是关系到原告公司的存续和被告海外业务的开展,合议庭非常重视。经过与原、被告双方充分沟通,合议庭了解到双方均有继续开展商业合作、尽快定纷止争的意愿。综合考虑疫情的突发性和项目建设的紧迫性,合议庭积极引导双方沟通协商,为双方排除谈判顾虑。最终,原、被告达成和解。案件妥善解决后,上海海事法院收到当事人的感谢信,感谢海事法官积极协助解决纠纷,在疫情严重影响国际海运市场的情形下帮助企业开展业务、平稳发展。

 

及时保全维权益

在一起保证合同纠纷案中,某船舶代理公司与香港某公司签订《船舶代理协议》,为香港某公司进出上海港的船舶提供代理服务。2018年,这家船舶代理公司以香港公司拖欠港口使费为由,将香港公司及三名连带责任保证人诉至上海海事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合议庭经审查裁定准许保全申请,并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作出了判决,香港公司应当支付船舶代理公司港口使费290余万元。

因保全金额不足额,在该案上诉期间,船舶代理公司发现其中一被告在南京某法院有作为债权人的可分配执行款,遂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补充保全。上海海事法院承办法官接到申请后立即与二审合议庭沟通,并在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后,向南京某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该笔可分配执行款得以保全。最终,二审维持原判。及时的补充保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高度赞扬上海海事法院法官司法为民、积极高效的工作态度。

 

悉心指导化纠纷

近日,某电厂致电上海海事法院,就船方拒绝开舱卸货对其造成的影响及海事强制令申请的相关问题进行咨询。涉事船舶停靠在电厂码头,但船东因与案外人之间存在租约纠纷而拒绝开舱。该船所载货物是用于电力供应的煤炭,如果无法如期卸载将对电厂的正常生产秩序以及华东地区的电力供应保障和电力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了解情况后,接线法官考虑到船载货物关系到重点民生项目,经研究后迅速回复当事方,表示可以受理海事强制令申请,向其释明法律救济的途径,告知申请程序和注意事项,并建议当事方与船东再次协商。当船东知晓海事强制令可能带来的后果,在权衡利弊后开舱卸货,相关作业在次日恢复。当事人纠纷最终“无讼”化解,华东电力供应安全得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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