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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差错 大损失 海上货运这些细节要留心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海运是全球的经济动脉,又是专业门槛较高的领域,将货物从出发港运送到目的港,要经历订舱、报关、仓储等诸多环节,涉及托运人、收货人、货代、航运公司等多方之间的沟通协调。近年来,上海海事法院受理了多起因订舱、装箱、报关过程中的“小差错”导致“大损失”的案件,提示海运从业者留心业务细节,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此“圣彼得堡”非彼“圣彼得堡”

伴随着贸易全球化,港口之间的航线数量不断增加。值得注意的是,在全球众多港口中,名称相近甚至同名的港口并不少见。因此,在选择航线时,不仅要仔细核对出发港、中途港、目的港,还应留心该港口所在的国家或地区,避免因为港口同名,出现目的港南辕北辙的情况,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在一起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中,原告委托被告订舱,要求将货物从中国运往圣彼得堡。随后,被告在订舱系统中将目的港选为美国佛罗里达州的圣彼得堡港。原告得知后表示正确的目的港应为俄罗斯圣彼得堡港。然而此时货物已经出运,后续货物在美国佛罗里达州杰克逊维尔港被卸下,安排转运至俄罗斯圣彼得堡港,由此产生中国起运港至杰克逊维尔港的运费、滞箱费、堆存费等多项费用。双方就费用承担产生争议,诉至法院。尽管在法官的组织和调解下,本案纠纷顺利化解,但如果在订舱之初,双方仔细核对目的港及其所在国家和地区,多沟通、多确认,将大大降低纠纷发生的可能。

一箱货物何以变半箱

国际贸易中,为降低货运成本,托运方通常会精打细算,力求充分利用集装箱空间。当涉及到多件货物拼箱时,更需要及时仔细核对,以免出现货物遗漏的情况。

在一起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中,原告委托被告办理三个货物的装箱报关业务。考虑到当时集装箱紧张、运价较高,原告决定将三个货物分两次运送到被告仓库,装在一个集装箱内运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收货人发现实际数量与应收数量不一致,原本应该是一整箱的货物仅有半箱。经沟通,仅有一个货物报关装箱出运,其余仍在被告仓库。为将其余货物运送至收货人处,产生了额外的海运费等费用。对于这一费用由谁承担,双方各执一词,诉至法院。在法官的主持下,最终达成和解。该案提示海运参与者,当货物涉及分批运输至仓库、加货和拼装时,作为委托方应明确自己的指示和拼箱需求,作为受托方应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对接,遇到不确定情况时及时向客户确认。

一字之差的危险品编号

在订舱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的货物材料信息,尤其对危险化工品的错误申报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全。实践中,各大船公司都对瞒报、错报行为采取包括罚金在内的处罚措施。由于订舱时需要填写的内容众多,更应仔细核对危险品的品名、类别、联合国编号、包装情况等信息,以免误填、错填。

在一起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中,原告与被告签订货运代理合同,约定由被告向案外人某航运公司订舱。原告与航运公司签订的运费合约显示货物为危险品,联合国编号为1760,件数为1780。后原告对货物毛净重数据进行修改时,误将联合国编号填为1780。由于上船表中的联合国编号与海事危险品申报信息不符,货物无法上船,原告还被收取危险品错误申报罚金3万美元。有关各方就危险品错误申报的罚金的负担产生争议。

上海海事法院建议:

海运的复杂性对海运参与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如何避免“小差错”带来的“大损失”?法官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重视。

一是落实书面避免误解。应当将海运的关键信息通过书面方式予以确定,以免口头沟通、通讯软件沟通过程中因为同音、缩写等产生误会,确保货物顺利、准确运达目的港。这些信息包括货物的品名、重量、尺寸、数量、包装方式以及运输的起运港、目的港等。

二是充分沟通精准对接。货物运输全程应保持与相关方的沟通。涉及到货物运输关键信息变更时,应充分提示、及时确认。当出现突发情况时,各方更应保持密切沟通,妥善解决,尽量避免损失发生及扩大。

三是利用数据提升效能。目前已有一些班轮公司和货代公司利用大数据分析,将订舱货物信息与海关、港口等部门留存信息进行比对,自动纠错提醒,避免低级差错造成海运安排上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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