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法院:
贵院《司法建议书》已收悉,针对贵院的建议,我公司聘请相关合同法律专家,组织有关业务人员按照贵院建议进行学习和培训,进一步规范保险业务操作流程,对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流程监督,防止出现以往的问题,在此,对贵院表示衷心感谢,希望以后继续合作,以法律规范保险行业的业务流程,推动财产保险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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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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