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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应用对海事司法的影响与服务保障需求”研讨会综述

时间:2022年10月04日

为积极适应航运业发展创新步伐,支持航运区块链应用实践,推动海事审判工作与区块链技术应用的融合,上海海事法院举办“区块链技术应用对海事司法的影响与服务保障需求”研讨会,推出了《区块链证据审查指南》,并邀请高等院校、港航企业、律师协会等机构的专家学者参加研讨,了解技术创新对海事司法的影响,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海事法院相关负责人和法官代表参加。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殷骏:

区块链技术应用在近年来取得了快速发展,在司法活动中,区块链电子证据的应用障碍已不复存在;在港航领域,技术应用有助于帮助企业确保数据真实安全,便利贸易活动;在行政监管中,可以实现跨层级和空间的互联互通,消除信息差对监管质效的影响。

当前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与区块链提单等应用还有待建立完善衔接,尽快形成具有借鉴和指导价值的意见,对诉讼活动中的证据审查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为此,海事法院可以在相关领域开展深入研究和实践,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观点,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引;在条件允许时,主动与相关的区块链提单应用平台对接,为司法活动的应用提供便利;各海事法院还应当共同开展交流学习,进行相关的课题研究,使得整个海事审判体系都能够充分了解并善用全新的技术。

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韩旭至: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带来了司法工作方式、民事证据中的电子证据制度、司法服务保障职能实现方式等多方面的变化。《指南》较为科学地对区块链证据进行了类型化划分,细化了审查应当区分的不同类别,对各种内容和因素归纳的比较详细,同时契合海事审判特色,专门针对提单和海事业务中存在的相关业务进行了设计。

关于今后区块链技术在司法活动中的应用,在平台建设和应用发展中要不断反思技术应用的价值目标。区块链技术应用是对信任机制的革新,引入对于技术和组织的信任,替代传统信任机制,例如智能合约的应用就与整个信用评价的生态体系的条件相关。未来技术应用发展方向可以包含多个方面:应用新技术进行诉源治理,优化多元纠纷解决流程;提升审判执行效率,节约各环节需要的时间;实现司法便民,降低诉讼成本;深化司法公开,强化监督管理,从多个角度共同服务于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孙思琪博士:

关于区块链技术应用对航运司法的影响,一方面体现在司法存证的应用,学术界研究讨论已经较为全面,此次推出的《指南》进一步回应了海事海商领域技术应用的法律实践问题,进一步提升了海事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是区块链提单的推广正影响着航运活动本身,直接为司法活动的举证、质证、认证等带来新课题,《指南》较好地协调了原则性和可操作性,能够一定程度上解决实践中的实操问题。

与港航企业开展的技术开发应用相对应,院校研究和司法实践应在技术应用的理论研究上更进一层,在具备初步的认识、能够识别样态和运作原理基础上,建立起现行海商法框架体系之内的法律性质和问题的应对策略。对此,高校、法院和业界应该当建立起互通,把相关的基础问题尽早尽快研究清楚。

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法务及风险管理部保险理赔部经理丰崇刚:

近年来,区块链技术在航运业的应用取得了新的进展,借助区块链防篡改、可溯源的技术特点,中远海运集运依托全球航运商业网络平台率先推出集装箱海运进口无纸化放货应用,客户可以链上一次完成贯穿船公司和港方的操作流程,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无纸化放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中远海运开发的IQAX eBL区块链电子提单平台在2022年6月得到国际保赔集团的认可,这是第八家获得认可的电子提单系统,也是其中少有的基于区块链技术开发、并能够应用于集装箱班轮运输的平台,应用场景更为广泛。目前,区块链电子提单的应用已经吸引了多家银行主动加入,许多中小客户也都参与其中,使得区块链电子提单在各场景下得到验证和应用。目前,中远海运集运还在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继续开展冷藏箱运输的全程跟踪监控、危险品运输瞒报等问题的治理应用,希望在更多方面探索航运数字化发展应用,更好服务客户,助力航运强国建设。

区块链电子提单下一步应用发展,我们还希望参与主体能够进一步扩展,海关等监管机构也能参与其中,实现平台对整个国际贸易和海上货物运输完整链条的全面覆盖。通过这次的研讨活动,我们看到司法系统也在积极参与到区块链生态环境的建设之中,对于航运领域电子提单、数据货运单证等的应用很有帮助。此次推出的《指南》已经考虑到数据证据读取、提交与核验等问题,符合航运区块链应用中的实际情况。

中国外运华东有限公司运营与数字化部总经理助理景一容:

从航运企业角度来讲,法院推出的《指南》能够把应用平台纳入其中,提供了企业应用开发的“接口”,既能够为区块链技术应用创新提供支撑,也能在应用开发时提供指引性保障。企业的创新除了解决技术问题,还要确保平台存储的数据能够在诉讼活动中得到认可,支撑企业提出的实际需求。所以,我们非常欢迎海事法院推出《指南》作为实践参考。

关于区块链应用发展的前景,航运区块链平台的应用发展受制于主体加入的动力不足,需要吸引更多的相关主体纳入平台。法院对区块链技术和证据的肯定态度,对于增强银行等主体加入区块链平台的意愿有积极作用。从未来发展趋势而言,在多式联运、大宗商品运输交易等领域的应用场景可以进一步开发。比如多式联运的单证流转必然向电子化的方向发展,在克服联盟链数据互联互通的效率瓶颈问题后,有望实现全链路信息可信、高效流转的目标。在大宗商品运输交易领域,由于相关单证具有的金融属性,电子化流转状态下的法律性质、权利主体识别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从而实现技术应用上的突破。

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魏小为律师:

在近期的海事海商法律服务中,已经出现了数据安全合规审查、应用平台接入的风险评估等法律服务需求。对于区块链技术搭建的应用平台,其中的数据能否作为证据得到认可、如何支撑企业的诉讼请求,是律师在开展这项工作中重点关注的问题。比如近期我们接触到的全球航运商业网络正在开发的线上放货业务,企业法务和律师需要预判法律风险,预设在人为或技术性失误出现时,在纠纷中如何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从而为企业作出是否加入平台的决策提供参考。像企业非常关心的在换单过程中信息出现错漏的情形下,以哪一部分信息为准来判断责任承担的问题,在此次推出的《指南》条文中就可以得到相对应的参考。接下来,我们也会结合《指南》的内容,进一步开展相关业务的研究,与企业保持密切沟通,从实践角度提供效果的反馈。

中联律师事务所方懿律师:

从区块链存证应用的角度,目前在互联网审判等领域已得到广泛应用。它克服了传统公证手续耗时长费用高的缺点,还可以选择出具公证书,具有灵活便捷的现实优势。此次推出的《指南》,有助于海事律师积极拓展区块链存证在海事海商纠纷解决领域的应用。同时也应注意到,区块链存证平台对存证和核验环节都具有较高的技术要求,需要律师学习类似于公证人的规范操作流程。从业务平台应用角度,区块链应用平台的开发和运行,能够记录和验证整个业务流程是否真实可靠,可以吸引相关主体加入其中。《指南》结合海事特色,把应用平台也纳入考量之中,设定了认定平台生成的电子数据能否采信的参考标准,这是在区块链存证的应用基础上又前进了一步。

下一步的法律研究和审判实践,还会面临一些新的问题,比如智能合约的应用,可以将提单和贸易中涉及的信息和条款编制成智能合约存储在平台上,当满足条件时合约自动运行,其产生的结果在司法活动中如何确认其效力值得继续研究;在纠纷解决方面,也有可能在区块链平台搭建在线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形成类似仲裁的效果,相应的纠纷解决结果能否得到法院认可等,都值得我们继续关注。

瀛泰律师事务所马律师:

《指南》在诉讼和非诉两个层面都为当事人及律师提供了有益的指引。

在诉讼层面,当事人及律师在诉讼活动中如何有效地准备区块链证据、高效地举证质证,可以从《指南》获取较为完整的参考。律师应做好相应的研究准备工作,包括对区块链证据如何有效存证、如何达到技术核验一致的标准、如何在诉讼中进行有效举证等等。在区块链证据应用于海事海商纠纷解决领域的初始阶段,可能对相关鉴定和有专门知识的人提供辅助有较强的依赖,有待于在实践中进行进一步检验,何种情况下需要启动鉴定程序可能也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

在非诉层面,区块链证据的问题可以放在当下企业数据合规和网络安全的大背景下进行统筹考虑,这也是我们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中需要研究的重点。在指导企业规范日常经营过程中的数据合规和网络安全管理的同时,我们也得以尝试指导企业借助司法区块链平台,在经营活动过程中进行数据的完整、规范存证,做到有效预防纠纷。这些都可以借助《指南》作为参考,使企业重视并发挥区块链证据存证的应用价值。

下一步,上海海事法院将认真梳理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区块链相关法律问题研究,更好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服务保障数字化、智能化新形势下航运业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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