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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法院召开“自贸区航运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与海事司法服务保障”研讨会

时间:2019年06月04日

5月28日,上海海事法院召开“自贸区航运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与海事司法服务保障”研讨会。会议通报了上海海事法院近年来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总体思路、自贸区海事审判基本情况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上海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彤出席研讨会并讲话。部分主管机关、高等院校和行业协会的代表出席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为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下航运及其相关领域对海事司法的新需求,更好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和航运事业发展,2015年4月27日,在上海自贸区扩围之际,上海海事法院在全国海事法院系统中率先设立自贸区法庭,对涉自贸区海事海商案件进行专门化集中审理。

自2015至2019年4月,上海海事法院审结各类涉自贸区海事海商案件近1400件,其中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两大传统类型案件仍占主要份额,但船舶融资、航运保险、船舶租赁类案件占比有明显提高,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自贸区航运服务业活跃度。

自贸区法庭设立以来,先后妥善审结了洋山保税港特大船舶倾侧事故赔偿案、也门南北通道援建项目建设物资海上运输纠纷案、上港集团下属企业2亿元大型设备保税仓储纠纷案、海洋量子号国际邮轮服务合同纠纷等疑难复杂的涉自贸区海事海商案件。

为提高海事审判专业化、便利化水平,助推涉自贸区航运经济创新发展,上海海事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出了一系列审判机制创新举措,如首创诉讼代理概括性授权委托司法认可机制、首次适用海事诉讼保全责任险推荐文本、首推远程视频跨国认证、自主研发在线智能海事诉讼系统等,进一步提升海事审判能力和水平。

上海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彤在讲话中指出,海事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必须立足海事审判职能,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提升工作举措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更新理念,用更宽的视野审视司法的服务空间。在公正高效审理涉自贸区案件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对改善法治营商环境的积极作用,从案件审理的“小切入”着手,自觉服从服务于自贸区法治营商环境构建的“大格局”,以更宽的视野拓展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航运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服务空间。二是强化职能,为自贸区新片区建设提供更为优质的司法供给。科学预判自贸区新片区增设后的海事司法新需求,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提升纠纷解决能力和水平。加大审判机制和方法创新力度,提高诉讼程序便利化程度,推动形成灵活、高效、专业的涉自贸区纠纷多元解决体系。在保护创新的同时通过司法裁判确立规则,为自贸区投资主体提供稳定、可靠的司法预期。三是完善机制,更加积极主动地融入自贸区建设进程。深化与自贸区建设主管部门的常态化联络,科学把握自贸区新政实施中纠纷产生、发展和解决的规律,加强前瞻研究和应对准备,及时发挥司法建言献策作用,为政府职能由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提供司法助力。四是夯实内功,加快实现自贸区司法能力和体系的现代化。加强自贸区法律人才培养,建立和深化海事法院与政府部门、院校间的合作,推进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共建格局,致力于培养具备国际视野,熟悉国际航运、贸易规则和实务,具备外语工作能力,能够适应自贸区审判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海事法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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