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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改革开放背景下的海事司法发展”研讨会综述

时间:2019年03月05日

 3月1日上午,“新时代改革开放背景下的海事司法发展”专题研讨会在上海海事法院举行。首批受聘最高人民法院国际海事司法上海基地的特邀咨询员以及上海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局级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研讨会。

与会嘉宾围绕“新时代改革开放背景下的海事司法发展”主题,就海事法院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实施、提升海事司法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打造高端海事司法智库等展开研讨。

上海市交通委副主任张林表示,海事司法的发展是国际航运中心软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航运服务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目前,上海地区的海事纠纷解决领域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需要进一步发展,与上海港在国际航运领域的实力和规模相匹配。他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国际海事司法上海基地在发展规划中能够把对海事仲裁的支持与引导纳入工作内容,增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海事纠纷解决的整体实力;此次成立的特邀咨询员队伍可以采取开放模式,吸引更多航运技术、航运经营领域的复合型专家加入,丰富智库的人才储备。

交通部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徐国毅表示,长三角需要各省市共同营造法治化的航运营商环境,提供可靠的航运纠纷解决服务,妥善化解长三角港航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维护航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海事法治建设在未来全球贸易与航运竞争中至关重要,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势在必行,建议通过人才培养、区域一体化大数据综合应用、实施精品战略等来合力推进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徐国毅认为海事司法和仲裁机构要推动形成具有影响力的区域规则,公正高效处理纠纷,创设裁判规则,要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研究和实践资源丰富的优势,深化海事司法智库建设。希望上海海事法院能够发挥长三角地区海事审判工作的龙头作用,加强政策协同,主动开展区域内海事审判工作的协调,在研究、规划、执行、评估等方面形成常态化、实体化、专业化运行机制,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做好服务。徐国毅主任还对海事实现民事、行政、刑事三审合一及在上海设立海事高级法院,统筹长三角海事审判工作谈了自己的想法。

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主任於世成表示,上海海事法院的审判业务水平和公信力在全国海事审判领域一直处于领先。在新时代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的背景下,上海海事法院要继续保持这样的定位,必须做好案件审判本职工作,以精品案件展示法院的审判业务水平。而做好审判工作的基础就是要抓好海事审判人才队伍的培养,制定规范系统的培训计划,采用不同形式的培训方法,丰富法官的多元化知识储备,积极应对近年来航运事业迅速发展带来的新问题、新矛盾。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尹东年表示,“一带一路”倡议与全球贸易自由化的精神一致,其中重要的一项目标是要依靠公约、规则和惯例形成法律规范的统一。法官和仲裁员对于相关的国际公约、规则和惯例要非常熟悉,要深入系统的学习。当前,从一些案例中反映出的情况来看,在这方面还需要继续努力,特别是对公约和规则的系统性解释和适用,对通行惯例的系统了解,对法官在个案审判和司法解释的制定中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傅廷中表示,为了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的需要,应当全面提升审判质量,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提高海事司法的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他提出三点建议:第一,加强经典案例的推广和介绍,组织人力翻译和整理中国海事审判的精品案例,向国际社会传递中国声音;第二,进一步开阔海事法官的国际视野,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为法官提供境外调研、访学的机会,有针对性地选派法官,到英美法系、大陆法系或者“一带一路”沿线的一些有代表性的国家进行学习、培训,了解国外的审判实践;第三,强化司法机关与学术界的深度融合以及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在法官和高校教师之间实行挂职、交流,增进实务部门和学术机构的相互了解,实现优势互补。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文广表示,自2013年起,国际法所全程跟踪、如实记录中国海事司法的动态和新发展。上海海事法院在精品案例的培养和推广方面经验丰富,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海事指导性案例中占比较高,具备了一定的影响力。同时,在“海商法研究中心”、“海事界”等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内容中,案例的点击率一直较高,反映了市场主体对航运规则的重视。特邀咨询员队伍成立后,建议搭建畅通的交流合作平台,促进研讨交流常态化。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主任林燕萍表示,海事案件涉外性强,与域外法律、公约、条约等规则的联系较多。打造海事精品案例,在外国法的查明和适用方面必须准确无误。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借助外国法查明中心的力量,整合资源,确保准确和高效地查明和适用,打造更具有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精品案例。同时,也需要增强法官的法律检索、解释和适用能力,开展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培训,从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的不同角度,借助既往精品案例,综合培养法官的运用能力。

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郑少华表示,上海海事法院此次设立的高端司法智库,定位于最高人民法院海事司法上海基地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上海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的目标相匹配。可以以海事司法、仲裁为引领,形成海事领域具有影响力的规则,引导资源在上海及周边地区合理配置。智库的机制和措施要集中各方面的专家形成专业力量,同时还要配备研究员从事研究活动,采取法院与院校联合,整合资源,共同进行课题研究、专题研讨、案例研判、案例总结推广等工作,发挥交流和推广平台的作用。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国华表示,此次由上海海事法院牵头打造的海事司法智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建议今后在吸收国内外智库建设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打造中国特色的新型海事司法智库,广泛开展合作,形成开放多元、共创共享的组织。智库可以开展权威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跟踪前沿动态,组织考察调研,推介研究成果等工作;通过搭建互通的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关注智库成果评价和成果转化,建立配套的成果评价、转化和奖励机制;在决策部门和智库之间搭建通道,促进良性互动,形成决策咨询意见回应和成果反馈。

上海海事大学商船学院院长肖英杰表示,关于国际海事司法中心的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建设,可以联合现有平台的资源,例如上海交大、上海海事大学和上海海事局已建立的联合海事调查实验室等平台等。同时,智能化技术水平也有望进一步提高,针对海事案件的特点,通过技术手段对事故经过、救助力量配备等情况进行准确模拟,有助于准确还原案件事实,确保审判结果公正、科学。

吴淞海事局局长、高级海事调查官黄建伟表示,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海事司法上海基地的首批特邀咨询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今后将坚持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基地交办的各项工作,当好海事司法的参谋官,为今后司法解释制定和案件审理工作提供海事专业技术支持。关于上海基地和特邀咨询员队伍的发展,他提出特邀咨询员要在角色和身份变化中做好转换融通,积极参与咨询和论证工作,在各自业务领域也要当好宣传员,宣传海事审判典型案例和司法解释,发挥积极作用。

上海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处长徐旻表示,从航运实践的角度来看,“一带一路”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建设都需要建立统一的规则,借助相对统一的裁判为航运业务经营者提供指引。各海事法院对裁判观点的沟通十分重要,依靠精品案例的参照引用,将为区域一体化合作发挥积极作用。关于海事法院的专业化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上海基地可以利用好所处地区的区位优势,充分利用好院校和专家学者的力量,多出精品案件,得到业界更加广泛的认可。

上海浦东新区航运服务办公室航运处处长马红奇表示,培养推广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品牌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今后航运中心建设的主管部门可与法院一起,把法律方面的知识和案例在行业中推广,引导行业高效解决能够有确定预期的纠纷。公信力的提升要走国际化的道路,要植入国际化的元素,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确立明确的参考对象,更加系统化找出差距进行改进。可以突破障碍聘请境外专家作为咨询员、参与审判,让境外了解中国的海事审判。另外,上海作为纠纷解决中心,司法要起到统筹、协调的作用,通过法院、仲裁、调解多种途径化解纠纷,共享法治经验和成果。

上海交通大学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教授马捷表示,要建设成为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应当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严密完备的海事法律体系。该体系中,应包含常设的专业咨询机制,当审判工作和司法智库建设需要时,都可以通过畅通的渠道向行业专家进行咨询。二是相当数量的精典的海事司法案件积累。适当提高案件的审理收费标准,使承办案件具有相当数额的标的,在第一时间提高案件的社会价值。妥善审理每一个案件,不误判、无差错,使每一个经办案件都成为精品案件。案件类型丰富多样,具有引领示范意义,在国内或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三是成熟精锐的海事法官队伍。法官在审判工作之外,有余力开展法学专业、航运专业和船舶海洋专业的学习。法官有攻读第二第三学位和轮流到国外访学的机会。以利形成一支精通法学理论、掌握航运实务、处于国际海事司法理论和实践前沿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这次聘任的特邀咨询员包括政策、法律、航运等不同专业领域的专家,开展的首次研讨会传递了来自各领域的声音,内容丰富。最高人民法院国际海事司法上海基地今后将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上海海事法院将科学规划智库发展,完善特邀咨询员运作机制,借助专家的支持和帮助,提高海事审判水平,审理出更多精品案件,不断提升海事司法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为新时代改革开放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海事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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