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创新

诉讼服务典型案事例+立案申请指引,持续打造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时间:2026年04月28日

如何提升海事立案诉服品质,助力构建良好航运法治环境?

如何规范“特别仲裁”司法案件的立案申请,持续打造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为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4月28日上海海事法院召开“提升海事立案诉服品质 持续打造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座谈会,通报2020-2025年海事诉讼服务情况和典型案事例,解读《“特别仲裁”司法案件的立案申请指引》,并介绍新版《上海海事法院诉讼指南》修订情况。

上海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荚振坤出席并致辞。上海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英明作总结讲话,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海事法院相关人员,以及来自行业协会、仲裁机构、调解组织、专业律所、航运企业的代表共40余人参加。

近年来,上海海事法院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海洋强国战略实施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等目标任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对海事司法服务的新需求,努力打造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立足专业化审判职能,持续深化具有海事特色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已形成“一大厅两港湾三件套四延伸”的一站式海事诉讼服务工作新格局,推动诉讼服务不断提质增效。

座谈会上,上海海事法院通报了2020-2025年海事诉讼服务情况,聚焦诉讼服务便利化、专业化、协同化、国际化四方面工作举措,涵盖了立案诉讼服务工作各个方面。比如推出《上海海事法院海事海商纠纷诉讼管辖协议示范条款》(以下简称《示范条款》),便利中外当事人选择海事法院管辖案件;积极运用境外主体概括性授权、解除船舶扣押预担保等涉外审判创新机制,解决制约涉外审判效率堵点问题;识别和分析研判新类型、重大复杂涉外案件,全力护航中国企业“走出去”;持续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支持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等。

其中,推广《示范条款》是上海海事法院近年海事诉讼服务方面的一项创新举措。在去年《示范条款》(2025版)更新后,当事人在所涉争议与我国没有实际联系情况下基于对上海海事法院的信任而选择由上海海事法院管辖的案件同比增长283%,该项工作被写入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介绍了立案诉讼服务的典型案事例,包括外籍当事人选择上海海事法院对争议管辖、依法审查涉制裁的海事强制令申请、利用外国法查明平台精准查明外国法、引入外籍调解员解决跨境纠纷、首创解除船舶扣押预担保机制实现船舶“即扣即放”、构建“海事司法+海上行政”协作机制成功化解船员欠薪纠纷等。

会议还介绍了新版《上海海事法院诉讼指南》修订情况,并解读了《“特别仲裁”司法案件的立案申请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关于“特别仲裁”的新规定,支持仲裁制度创新,上海海事法院在充分调研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推出了中英双语版《指引》。《指引》共十四条,主要包含“特别仲裁”的情形、“特别仲裁”司法案件范围、管辖、当事人申请各类“特别仲裁”司法案件需要提交的材料、说明义务、《指引》解释及试行日期等,表明司法支持仲裁的开放态度,便利“特别仲裁”司法案件当事人寻求司法救济。

互动环节,与会代表对海事法院立案诉服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前瞻性的意见建议。

“上海海事法院的诉讼指引非常到位,精准回应了我们在实务中的困惑,很有针对性。”

“关于‘特别仲裁’的立案申请指引,上海海事法院把这些新制度的司法落地途径梳理得很清楚,相当于为我们提供一份‘操作说明书’,为海事法院点赞。”

“出具一份境外主体概括性授权,现在可以适用于长三角各家海事法院,确实是实实在在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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荚振坤表示,在今后工作中,上海海事法院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争当国内标杆、争创国际一流”工作目标,以打造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为发力点,通过持续优化立案服务、提升审判质效、深化多元解纷,努力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事司法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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