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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长三角海事司法论坛暨长三角海事司法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上海海事法院举行

时间:2021年11月04日

11月4日上午,首届长三角海事司法论坛暨长三角海事司法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上海海事法院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发表书面讲话。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孙长山,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吕南停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金水作会议总结,上海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彤主持。

陶凯元指出,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完善我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打造我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中央交给上海的三项重大任务之一。加强长三角地区海事司法合作,主动对接长三角港航一体化发展协同推进的任务要求,共同营造长三角地区航运法治化营商环境,已经成为长三角地区海事法院的共识。

陶凯元强调,进一步加强长三角海事司法合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海事司法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意义;要充分发挥海事司法职能,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大力加强跨域司法协作,共同打造海事法院司法合作的标杆示范。希望三省一市的海事法院扬长避短、优势互补,把各自优势变为整体优势,在各方面工作中持续深化合作、加深友谊,共同提升区域海事司法的整体效能和核心竞争力,为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刘晓云指出,上海法院与苏浙皖三地法院加强海事司法协作,在案件管辖、执行工作、委托机制、诉调对接、海洋生态保护、数据资源共享、调研合作等方面开展充分交流与协作,积极推动了长三角航运市场一体化发展。我们将认真吸纳各位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并在今后的海事审判工作中,以开放、积极、务实的态度,进一步密切与长三角地区社会各界的沟通协作,一起为打造长三角优质航运法治环境、推动我国海事司法创新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吕南停指出,长三角港航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环节。面对新形势下海事司法新需求,上海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进一步立足国家战略所需,整合一体化资源要素,凝聚各方智慧力量,不断提升航运高端服务功能和多元纠纷解决的策源能力,真正实现长三角地区共商、共建、共享、共赢,共同谱写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新篇章。

开幕式上,上海、南京、宁波、武汉四家海事法院签署了《长三角海事司法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四家海事法院将在会商联络、审执联动、资源共享、联合调研及人才培养五方面开展深入合作,促进立案管辖、委托送达、跨区域案件等业务协助办理,加强海事专业审判辅助资源及智库成果共享,更好发挥海事司法服务保障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职能作用。

签约仪式后,与会领导共同开通了“长三角海事司法合作交流平台”。这个平台是通过信息化加强四家海事法院立审执司法协作的创新举措,可以实现委托送达协助、船舶分析系统互通、一键扣船协同、外国法查明、类案检索、执行债权登记等功能,积极促进司法资源共享,更好助力长三角地区海事司法协作。

本次论坛设两个分论坛。在“长三角海事司法服务新格局新发展”分论坛上,四家海事法院针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需求,分别介绍了各院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工作情况和愿景设想。在“长三角航运经济发展新趋势新需求”分论坛上,船舶建造企业、港航单位、海事行政机关及专业机构代表立足行业发展现状,分享了对航运经济发展的观察和思考。

来自长三角地区海事审判系统、地方法院、港航单位、高校、航运企业及行业协会代表参加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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