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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签署外国法查明合作协议 全国海事审判领域首个外国法查明平台同步上线

时间:2020年10月26日

 

为适应涉外海事审判需要,破解外国法查明难题,10月26日上午,上海海事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分别签署了《外国法查明专项合作协议》,并正式上线全国海事审判领域首个外国法查明平台——“上海海事法院外国法查明平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萌、上海海事法院院长汪彤、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晶莹、上海海事大学副校长杨万枫出席签约暨平台启动仪式。

根据《合作协议》,上海海事法院将与两家高校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在查明外国法律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并明确了海事法院委托研究中心查明外国法的总体要求、详细流程以及研究中心出具《外国法查明专家意见书》的具体标准等。

签约仪式后,陈萌副院长、汪彤院长、陈晶莹副校长和杨万枫副校长共同启动了“上海海事法院外国法查明平台”,该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上海海事法院外国法查明平台”是国内海事审判领域首个外国法查明平台,系上海海事法院为规范外国法查明委托流程,积极落实两个“一站式”建设要求而自主研发的信息化平台,版块设计简洁直观,方便社会各界查阅。除可查看上海海事法院关于外国法查明的详细规定、流程介绍和申请方式外,还可以检索外国法查明的相关案例。

陈萌副院长指出,上海海事法院在外国法查明领域所进行的有益探索,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重要的实践价值。此次合作是三家单位交流协作的新起点,是本市外国法查明工作的新开端。希望大家发挥各自优势,不断提升合作的层次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海事海商审判工作质量与效率,提升中国海事司法国际公信力。

汪彤院长表示,这次三家单位在外国法查明领域深度合作,标志着外国法查明这项工作机制在原有基础上更加深化和规范。今后我们将密切合作,积累形成更多外国法查明成功经验和案例,为构建航运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上海全面建成国际航运中心作出贡献。

陈晶莹副校长表示,合作协议的签署将进一步巩固院校双方在外国法查明方面的合作,促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同时,也将提升涉外海事审判质量,助力上海打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良好营商环境。

杨万枫副校长表示,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是院校发挥优势为我国海商法治建设添砖加瓦的一次实践。上海海事大学将积极发挥特色领域多学科的综合优势,为外国法查明工作提供多角度、多渠道的支持。

外国法查明和适用能力体现了一国司法的开放理念和国际化程度,也是一项操作性很强、难度很大的工作。实践表明,与高等院校加强合作是解决当前外国法查明和适用难题的有效途径。近年来,上海海事法院不断完善涉外海事审判工作机制,努力破解这方面的“瓶颈”难题,先后成功查明墨西哥、希腊、巴西、新加坡等国家法律。此外,上海海事法院还首次适用了英国判例法做出裁判,为解决外国法查明和适用难题积累了新的经验。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和外国法查明平台上线,将拓宽上海海事法院外国法查明途径,规范外国法查明工作,为不断提升涉外海事审判水平提供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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