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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审判团队模式 六项协同配套机制 上海海事法院探索专门法院新型审判团队建设

时间:2018年09月29日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推进,上海海事法院积极探索构建符合专门法院特点的审判团队运行模式,优化资源配置,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运行管理,有力提升司法效能。

一、构建三大审判团队模式,实现审判资源优化配置

一是以基本审判团队为基础。基本审判团队是围绕案件审理形成的人力资源组合,是审判团队的基本模式。根据法院案件和人员特点,基本审判团队以三至五名法官为核心,由一名资深法官担任团队负责人,结合案件难易、开庭比例、辅助事务等具体情况确定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构成和人数。法院目前有40名员额法官,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一审结案5795件。以9个审判团队计,每个审判团队年平均结案644件,平均审理天数24.81天,一审服判息诉率97.82%,二审改判发回率2.91%,审判团队运行效果良好。

二是以专业审判团队为特色。专门法院审理的案件专业性强、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类型化案件集中由一个审判团队审理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审判质效。专业审判团队集中审理特定类型案件,在人员配备上注重法官专业水准,由专业能力较为突出的资深法官担任团队负责人,审判团队在运行上更加注重审判经验总结、法律适用统一和裁判规则提炼。我院在院本部设立海洋环境保护和航运金融两个专业审判团队,自组建以来审结多起重大影响案件,在业界起到较强示范效应。

三是以派出法庭审判团队为试点。结合派出法庭兼具立审执职能的特点,在连云港派出法庭试点法庭审判团队运作模式。连云港派出法庭共有干警8人,含3名法官、4名法官助理和1名法警,形成由1名法官带领若干名审判辅助人员的3个“1+X”组合,开展立案、审判、保全和执行等工作,并在当地社会化招录1名审判辅助人员集中从事信息输入、文印归档等事务性工作。审判团队试点以来,在缓解派出法庭人案矛盾、提高工作效率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二、完善六项协同配套机制,推动司法效能全面提升

一是随机分案机制。实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和直接分案至法官的“扁平化”分案模式。研发案件分配系统,根据法官存案工作量等参数设置随机条件,并辅以休眠排除、上限控制等机制,按照概率自动选择承办法官。专业类型案件在专业审判团队内随机分配,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院、庭长中随机确定。干警可以通过审判管理系统查看随机分案全过程,确保分案过程科学、公正、公开。

二是繁简分流机制。细化简易案件认定标准,规范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额,实行立案环节适用程序的甄别分流。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简单批量案件指定由基本审判团队审理,设置权重平衡工作量。简化简易案件庭审模式,开展要素式审理、合并法庭调查和辩论程序。区分裁判文书繁简表述,运用表格式、令状式裁判文书推动简案快审。我院约80%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调撤率达90%以上。

三是专家陪审机制。组建专家陪审员队伍,聘任一批来自航运保险、船舶建造、海事行政等单位的专家担任陪审员,为提高审判团队裁判专业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撑。在人民陪审员系统内组建专家陪审员小库,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和专家陪审员专业背景,由法官随机选定合适的专家陪审员组成合议庭,确保专家陪审员参审的针对性和公正性。

四是适法统一机制。充分发挥制度机制基础性、长效性、规范性作用,加强涵盖审判流程、自由裁量权行使等立审执规范化管理。制定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洋环境污染、船舶扣押拍卖等裁判规范,统一审判思路和执法标准。建立审计鉴定评估、外国法查明、专业人员参与诉讼、委托调解等程序规则,为法官审理案件提供专业帮助。制定分案调配、审执限管理、质量检查、庭审工作等规章制度,细化审判流程节点标准化要求。

五是智能辅助机制。建立覆盖案件办理全流程的网上审判体系,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办理无缝对接、审判活动系统中全程留痕。研发集海事审判执行、协作联动等功能于一体的大数据应用平台,实现智能化船舶定位分析和船舶碰撞动态模拟。研发海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通过办案要件指引、类案推送和智能比对分析,为规范法官办案提供大数据支撑。研发在线智能海事诉讼系统,实现除庭审之外全部诉讼活动网上办理,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六是业绩考核机制。构建涵盖三类人员的司法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对审判团队的效能考核。根据案件类型设置固定权重系数,并结合办案实际情况设置浮动系数,科学考量法官办案工作量。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分别围绕核心职能,采取主客观相结合的方式评价工作强化司法绩效考核结果应用,使考核优秀者优先晋升、考核不合格者退出员额,形成多办案、办好案的激励导向。

三、理顺审判团队内外部关系,确保团队运行高效顺畅

一是明晰审判团队与审判庭关系。在内设机构改革中,直接取消审判庭建制实行“扁平化”管理,虽然去行政化比较彻底,但管理难度陡增,且不符合当前法院工作实际。我院在保留审判庭的情况下,明确审判团队是组织开展审判工作的基本单元,以组成独任或合议庭的形式开展案件审理,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要求。审判庭作为审判团队所在的行政管理部门,承担政治思想建设、审判管理监督、事务协调处理等职能,通过加强审判管理和监督,坚持放权与控权的有机统一。

二是明晰法官助理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法官助理作用,对提升审判团队整体工作效能至关重要。法官助理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新生事物,法官助理的工作职责、晋升考核等需要经历实践的探索和完善。法院制定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职责规定,明确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职能定位和工作要求。根据法官助理任职年限,区分法官助理不同履职要求,推行经验丰富的法官助理从事除庭审和裁判之外的全部审理工作。在案件审理中重视法官助理身份开示,建立法官助理工作台账,全面反映法官助理工作内容和成效,使法官助理工作全程“看得见、有记录、可评价”,有效增强法官助理的身份感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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