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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时,我需要向法院交纳申请费吗?

时间:2018年01月23日

 

申请费一般无须预交。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会在执行到位的款项中扣缴执行申请费,该费用最终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费的交纳标准为:

特别提示:

1、如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规定应当预交执行申请费。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所列《民事诉讼法》法条系按制发该交纳办法时施行的《民事诉讼法》法条。

3根据案件执行情况,申请执行人可能需要预缴诸如公告费、鉴定费、评估费、审计费等必需的费用。

 

法条提示:《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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