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卖“鸿祥59”轮的公告
上 海 海 事 法 院
公 告
(2017)沪72执250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与被执行人厦门鸿祥轮船有限公司、洪英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诉前中已对被执行人厦门鸿祥轮船有限公司所有的“鸿祥59”轮予以扣押。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本院决定强制拍卖该轮,现已成立“鸿祥59”轮拍卖委员会,定于
特此公告。
附:1、拍卖标的:“鸿祥59”轮,船籍港:厦门,船舶种类:钢质多用途船,总吨:4394,净吨:2460,总长:
2、拍卖时间:
3、拍卖网站: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上海海事法院)。
4、咨询、看样: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看样,咨询电话:上海海事法院,021-68622055。
5、拍卖保证金:本次拍卖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