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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接触式”在线庭审为战“疫”助力

时间:2020年02月12日

 

 

 

 

 

 

2月11日上午,由胡永庆副院长担任审判长的一起海上、通海水域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采用在线庭审方式在第一法庭审理。四位分别地处福州、广州、青岛和上海的当事人代理人与法庭实时连线。庭审中,合议庭依次组织代理人对相关证据进行质证,并围绕焦点问题进行询问。庭审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可供法官庭后随时下载备查。庭审后,各方当事人借助电子签名技术完成对庭审笔录的确认。同日下午,自贸区法庭金晓峰庭长担任审判长,采用在线庭审的方式审理了一起定期租船合同纠纷案件。法庭完成了事实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环节。特别是针对被告提出的抗辩意见,原告当庭补充了两份证据,经在线平台上传后,被告对真实性予以确认。战“疫”期间,上海海事法院通过在线庭审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努力降低疫情对诉讼活动带来的影响,依法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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