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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法院专题学习贯彻最高法院、市高院等领导对2017年度海事审判白皮书的重要批示精神

时间:2018年09月04日

近日,上海海事法院专题传达学习最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和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盛勇强等领导,对海事法院发布的中英文版涉“一带一路”海事审判情况及十大典型案例海事审判白皮书的重要批示精神。党组书记、院长汪彤强调,最高法院和上海高院领导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各级领导对海事审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既是对海事法院发布审判白皮书的充分肯定,更是为海事法院进一步做好海事审判工作指明方向、提出要求,一定要按照各级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凝心聚力,积极作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批示精神,全力推动海事审判工作不断向前发展。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对海事司法提出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海事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紧紧围绕海洋强国、“一带一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自贸区建设等中心大局,以国际化、法治化为方向,以改革创新为驱动,深入推进海事审判工作、司法体制改革、智慧海事法院建设,不断提升海事司法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推动海事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再上新台阶。二是要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努力营造良好航运法治营商环境。要精心审理具有规则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件,及时发布海事审判动态和广泛宣传海事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航运市场的规范和引导作用。要完善与国际接轨、有独特吸引力的海事诉讼机制,提升纠纷解决的智能化和便利化程度,增强中外市场主体选择在上海解决纠纷的信心,为上海航运市场开放发展营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三是要创新完善海事审判情况通报制度,着力提升海事司法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要增强海事审判情况通报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和针对性,选准选好通报主题,整合审判信息资源,精心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完善更具海事特色的审判白皮书发布机制,不断创新形式和丰富内容,充分展示海事司法的公正、高效和权威,有力提升海事司法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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