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调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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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情况简介

时间:2019年10月30日

 

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是由上海市商务委作为主管机关,经上海市社团局批准,于2011年1月8日正式成立。作为全国首家专业民非性质的商事调解机构,于2012年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课题单位,被誉为“中国最具标志性的ADR机构”。成立八年多来,调解中心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国际化发展新路径,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在上海的实践与探索,调解中心的成立不仅填补了国家在商事调解领域的空白,更是开拓了一条将“东方经验”融入世界潮流的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引领了全国调解工作的专业化发展,推动了中国调解品牌和人才走上世界舞台,为上海的整体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全国营商环境的打造,保驾护航等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几年间,调解中心已在上海完成了与第一、第二、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对接、与知识产权法院、海事法院、铁路法院的对接,另外还和上海的两家全国多元纠纷机制改革示范法院——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普陀区人民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关系。 据统计,自2011年成立至2019年6月30日,调解中心共计受理案件1051件,调解成功628件,调解成功率为60.5%,涉案标的共计152亿8334万元。

 2013年,调解中心受邀入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在与国际商事调解机构合作的基础上成立了国际商事联合调解庭,有10位国际调解员加盟,为自贸区纠纷解决提供专业的商事调解服务。调解中心与自贸区法庭的诉调对接工作开创了“四个第一”。

1)第一家入驻自贸区法庭的专业化的商事调解机构;

2)第一家在法院建立全部由境外专业人士组成的国际商事联合调解庭;

3)自贸法庭第一次由调解中心外籍调解员参与调解的外资企业商事争议案件,由调解中心外籍调解员孔宏德参与调解,这一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事件被上海市有影响力的多家媒体报道,并得到市高院领导高度好评;

4)自贸区法庭受理的第一件知识产权案件,由调解中心的调解员调解成功,并在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介绍。

调解中心还积极开展各类以商事调解为主题的研讨会、专题讲座、研讨会、培训、“调解优先”推广等活动,共吸引上千家企业参加,有上百家企业承诺优先使用调解,这些公益宣传及活动大力推动了商事调解的普及与发展;还发起成立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协会;积极参与助推自贸区“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参加了自贸区管委会”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的设计;并先后被市社团局评为3A社会组织,2017年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评为“贸易功能性机构”。

携手国际顶级调解机构助力中国商事调解发展,对标国际最为先进的经验并结合中国国情精细耕作,带着“上海服务”的烙印,将中国商事调解服务带入世界的舞台一直是调解中心坚持的发展之道。八年多来,调解中心先后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香港调解会、新加坡调解中心(SMC),欧盟国际仲裁中心(AIA),英国有效争议解决中心(CEDR),巴塞尔商会仲裁与调解院(SCCAM)、美国司法与仲裁调解服务公司((JAMS)、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及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等国际著名专业机构、调解组织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受到国际同行高度认可。

2015年,经调解中心推荐有5位擅长处理知识产权争议的调解员成为了WIPO调解员(中国仅5位)。2016年3月,调解中心与全球最大的ADR机构JAMS建立了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成为其全球第七个国际成员。2018年,调解中心又推荐了7位调解员成为JAMS的国际调解员(中国首批)。

近年来,香港特区政府一直致力于打造“亚太地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中心”。香港律政司多次与调解中心商谈,建立沪港两地商事调解合作互联互通机制。2012年至2018年,调解中心与港方调解机构成功举办了四届沪港商事调解论坛。该论坛已被沪港两地政府有关部门确定为常态化交流项目。

2018年3月8日,中德律师“商事调解”交流会在调解中心圆满举行;2018年3月13日,在首届中菲“一带一路”经济合作论坛上,调解中心与菲律宾达沃市(杜特尔特总统的故乡)律师协会共同签署《中菲经贸争端经济调解中心合作备忘录》,揭开了中菲经济调解服务合作的序幕。

此外,调解中心还与德国、巴塞罗那、希腊、菲律宾等专业机构、律师协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这些合作,提升了调解中心的专业能力和国际化水平,也扩大了调解中心在国际专业领域的影响力,这都将为“上海品牌”中国商事调解服务在国际上拥有自己的话语权夯实基础。
 

专业调解人才匮乏是推动调解工作的一大阻力,为培养更多地从事商事调解的专业人才,调解中心与上海交通大学合作组建了上海凯声商事专业调解资格培训中心,由原国家法官学院院长、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郑成良教授领衔,这是全国首家专业从事调解员技能培训的机构。经过几年的打磨,现已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既符合国际通行标准,又符合中心特色的调解员技能培训专门教材。迄今为止,培训中心先后举办了14期培训,来自全国各地的475名学员接受了培训。特别是在2017年,经香港政府律政司推荐,专门为香港大律师公会举办了调解员资格培训,23位大律师获得了内地调解员资格证书。

2015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四川眉山召开了“全国法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进会”,这次会议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和普适性,在全国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进程中,有着里程碑意义。调解中心张巍主任向周强院长及全国各地的法院院长们作了工作汇报,获得了与会领导的高度赞扬,周强院长在讲话中多次表扬了调解中心。眉山会议之后,调解中心将参会情况分别向时任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平同志、时任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浦东新区区委书记沈晓明同志作了书面汇报,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认可和支持,并对调解中心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

调解中心一路走来以复兴“东方经验”为使命,扮演着纠纷解决功能性机构的重要角色,努力将“上海服务”打造成世界标准,虽然这还有一段很长的路,但是调解中心将矢志不渝地继续为上海乃至全国商事纠纷的化解作出自己的应有之义,不忘初心地继续探索社会组织国际化发展新路径,创新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上海实践,打造中国具有国际影响力的ADR机构砥砺前行。

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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