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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一分为二上海和江苏两地开庭 上海海事法院积极实践常态化远程视频庭审

时间:2018年11月30日

11月29日下午,上海海事法院院本部法庭和位于江苏南通的洋口港派出法庭进行一场“阵容齐整”的远程视频庭审。原告和被告、鉴定人分处上海和江苏南通两地开庭,该案合议庭成员也一分为二,通过实时连线,完成了法庭调查、辩论等程序。此次庭审在案件审理难度、诉讼参与人人数和庭审环节上均有所突破,为方便异地当事人实现常态化远程开庭进行了有益实践。

“现在开庭!”11月29日下午14时,随着法槌敲响,一场不同以往的庭审在上海和南通两地同时开始。原告、被告分坐在上海海事法院本部第二法庭和地处江苏南通的洋口港派出法庭内,合议庭成员也分坐两地庭审现场,进行实时视频通话和证据展示。期间,鉴定人在第二法庭也通过远程方式参与庭审。

2017年8月,原告阜阳市金锚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锚公司)所有的“皖阜工623”船停泊在码头时因突遇涨潮而侧翻。金锚公司委托被告江阴市翔宇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宇公司)打捞船舶。翔宇公司对船舶进行了两次打捞作业,虽将船舶打捞出水,但船舶已经拦腰折坏无法修复使用。金锚公司认为翔宇公司不当操作,将其诉至上海海事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损失34.8万元,并返还打捞费18万元。

法庭上,合议庭法官核对当事人身份,组织证据交换和事实调查;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陈述各自主张,互相发问、辩论;鉴定人充分说明了鉴定过程并分别回答了原、被告的提问……整个庭审规范有序,持续了2个多小时。

“从上海赶赴南通,来回需要一天时间,如遇大雾台风天气高速封路,还得提前一天到法庭驻地。远程庭审只需要2个小时,大大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这次的庭审虽然分处两地,但是两边都有法官在场,整个庭审流程非常规范,与平常庭审无异,这种方式应该多加推广。”被告代理人表示。

“上海海事法院实行跨行政区划管辖,当事人分处上海和江苏两地的情况比较常见,此次远程庭审严格按照《上海海事法院远程庭审工作规定》来进行,今后我们将不断完善常态化的远程开庭机制,积极推进‘智慧海事法院’建设。”洋口港派出法庭负责人、该案的审判长柯永宏说。

据悉,上海海事法院是管辖江苏、上海沿海地区海事海商等纠纷案件的专门法院。近年来,上海海事法院为适应跨行政区划管辖特点,方便异地当事人参加诉讼,积极尝试远程庭审工作,并制定了《上海海事法院远程庭审工作规定》,对远程庭审活动的开展制定了详细的规定,形成了规范化的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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