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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法院创新表格式判决书获当事人点赞

时间:2017年11月23日

近日,上海海事法院积极探索运用表格式民事判决书对案件作出判决。据悉,这是上海海事法院进一步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深化案件繁简分流,积极探索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等简式裁判文书制作的一项重要工作。

201512月至20166月,上海大田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田货运)接受上海柠檬庄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柠檬庄园)委托,办理五票货物的进出口海运代理业务。委托事项完成后,大田货运陆续向柠檬庄园开具发票并发送对账单,柠檬庄园在对账单上盖章确认后却一直未予支付。为此,大田货运将柠檬庄园诉至上海海事法院,要求柠檬庄园履行付款义务。

上海海事法院自贸区法庭受理该案后,向被告柠檬庄园发送了传票、应诉通知书等,但被告柠檬庄园却一直下落不明,经公告送达无正当理由未到庭。

合议庭经审理后认为,该案案情比较简单,原告大田货运证据比较完备,被告柠檬庄园亦未到庭提出实质性抗辩。本着简明、规范、易懂的原则,合议庭在确保当事人信息、案由、判决主文等必备要素齐全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争议焦点,在明晰裁判要旨的基础上简化论证说理,制作了表格式判决书。

“整篇判决书篇幅仅为两页半A4纸篇幅,字数为九百余字,涉及24项文书要素,其中对原告诉称、被告辩称、认定事实、判决理由、法律依据、判决结果、迟延履行责任、诉讼费用和上诉权利等进行了重点列明,当事人拿到判决书后觉得一目了然,非常清晰。”原告大田货运委托代理人包更生律师对该份判决书大加赞赏并希望法院在简易案件中推广此项做法。

 “表格式裁判文书的运用大大降低了法官在文书制作上的时间成本,对推动简易案件快速审理,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促进审判效率提升具有重要作用。”上海海事法院自贸区法庭庭长金晓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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