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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法院2017年度司法统计分析

时间:2018年03月02日

 

一、案件总体概况

2017年全院共收各类案件5207件,同比上升3.03%;共结案5213件,同比上升2.20%截至12月底,存案296件,同比下降1.00%,相当于0.7个月的工作量。[1]

全年受理的5207件案件中,包含一审案件4274件(其中包括海事海商案件3914件,海事特别程序及督促、公示催告等程序案件360件),执行案件542件,执行保全、执行异议等其他案件391件。各类型案件比例详见图表

2015-2017年各月收案情况如图表二所示,2017年月均收案数为433.92件,较上一年度增加12.75件。

 

十一月

十二月

2017

327

201

251

383

424

1021

634

322

468

267

398

505

2016

478

250

526

329

627

561

372

437

292

402

308

472

2015

166

247

316

467

484

605

564

387

375

305

442

344

2015-2017年各月结案情况如图表三所示,2017年月均结案数为434.42件,比上一年度增加9.34件。

2017年各月收案波动较大,结案走势基本与收案一致。

 

 

 

十一月

十二月

2017

286

205

237

362

417

1022

592

274

524

265

449

574

2016

371

247

569

258

637

599

365

372

362

382

352

587

2015

163

203

250

478

492

608

504

363

410

314

340

586

二、各类案件审理概况

1、一审案件审理概况

近三年一审案件收、结、存案情况对比如图表四所示。

2017年度一审收案4274件,同比上升2.47%。其中,一审海事海商案件收3914件,占91.58%;海事特别程序等案件收360件,占8.42%

一审审结4279件,同比上升1.66%。其中,一审海事海商案件结3904件,占91.24%;海事特别程序等案件结375件,占8.76%。适用普通程序结案1423件,占33.26%;简易程序结案2481件,占57.98%;特别程序结案375件,占8.76%。全年受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176件,审结156件,另有23件转为其他程序审结。

截至年底,一审案件263件,同比下降1.87%

审结的海事海商案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的355件,占9.09%,同比下降3.25个百分点;撤诉结案的3260件,占83.50%,同比上升6.55个百分点;调解结案的277件,占7.10%,同比下降2.88个百分点;其他方式结案(包括驳回起诉、移送等)的12件,占0.31%,同比下降0.42个百分点。

2、执行案件审理概况

执行恢复案件自2017年起列入统计范围,归入执行类。全年执行案件共计收案542件,同比上升9.05%,结案538件,同比上升8.69%在执行结案中,执行完毕的383件,占71.19%;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109件,占20.26%;终结执行的44件,占8.18%;驳回申请的2件,占0.37%执行案件截至年底存案32件,同比上升28.00%。近三年执行案件收、结、存案情况对比如图表五所示。

全年共实施诉前和诉中扣船114艘次,涉及船舶56艘;成功网拍船舶10艘,成交价款总额14428万元,溢价率9.55%

3、其他案件审理概况

本年度执行异议和执行保全案件共计收案391件,同比上升1.30%;结案396件,同比下降0.25%。其中,执行异议案件收案16件,结案16件;执行保全案件收案375件,结案380件。截至12月底,存案1件。

 

三、一审案件审理情况

2017年受理和审结的一审案件中,海商合同纠纷案件、海事侵权纠纷案件以及其他海事海商纠纷案件的详情如下。

(一)海商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

2017年度一审海商合同纠纷收案3660件,同比上升7.55%;结案3678件,同比上升6.83%;截至12月底,存案207件,同比下降7.14%

1、收案案由分布情况

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是海商合同案件中最主要的收案类型,共计收案2828件,占海商合同收案总数的77.27%,同比上升35.51%。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共计487件,同比下降40.90%。其余各类案件数量与2016年度相比基本持平。

海事法院在受理案件范围扩大以后可以受理的一些新类型案件又出现新的纠纷形式,比如船舶专用物品买卖合同纠纷、码头租赁合同纠纷、船舶工程合同纠纷等,案件数量均较少。

图表六:2013-2017年海商合同案件主要类型收案情况

   案由

年份

海上

货运

货运

代理

船舶

修建买

租船

合同

海上

保险

船员

劳务

船舶物料备品供应

集装箱

租赁

2013

564

809

28

16

66

157

60

19

2014

327

950

23

34

23

146

76

3

2015

409

2060

40

56

43

480

56

12

2016

824

2087

37

43

46

164

39

7

2017

487

2828

35

43

25

146

13

11

2、适用程序

在审结的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2425件,占65.93%,同比下降2.91个百分点;适用普通程序的1253件,34.07%。

 

(二)海事侵权纠纷案件审理情况

2017年一审海事侵权纠纷收案85件,同比下降17.20%。审结79件,同比下降19.39。截至12月底,存案28件,同比上升27.27%。近年来,海商合同案件、特别程序案件等类型案件大幅上升,海事侵权纠纷案件的数量一直保持相对稳定状态,占全部案件的比例相应地有所下降,2017年度降至1.63%

1、收案案由分布情况

海事侵权纠纷案件的主要类型为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和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2017年共收案64件,占所有海事侵权案件的75.29%。其他收案类型维持在原有水平,数量较少。详见图表七。

 

图表七:2013-2017海事侵权案件主要类型收案情况

案由

年份

船舶

碰撞

人身

伤亡

船舶

触碰

财产

损害

养殖

损害

船舶

污染

2013

24

19

3

1

2

5

2014

62

24

1

3

2

0

2015

18

27

8

7

1

8

2016

16

49

1

8

2

7

2017

19

45

4

0

0

4

2、适用程序

在审结的79件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29件,占36.71%,同比上升9.16个百分点;适用普通程序的50件,占63.29%。

 

(三)其他海事海商纠纷案件审理情况

其他海事海商纠纷案件收案16件,是上年度的12.07倍;结案147件,是上年度的8.65倍;存案23件。其中包括2017年受理并审结的海事行政案件1件。传统收案类型的案件数量变化不大,分别为港口作业纠纷案件11件,海洋开发利用纠纷案件1件。此类案件数量大幅倍增主要由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扩大后,许多新类型纠纷在系统中被归入“其他海事海商纠纷”案由,还有部分案件的案由录入不规范,无法被归入合同或侵权纠纷类所致。

 

四、海事特别程序及督促、公示催告程序案件审理情况

2017年,海事特别程序及督促、公示催告程序案件收案360件,同比下降45.54%;结案375件,同比下降42.30%;存案5件,同比下降75.00%

特别程序案件的收案案由分布情况详见图表八。其中主要案件类型包括:申请海事债权登记与受偿案件91件,占25.28%;申请扣押船舶案件84件(诉前),占23.3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68件,占18.89%;确认海事纠纷人民调解协议64件,占17.78%;申请证据保全案件10件,占2.78%

 

图表八:2013-2017海事特别程序及督促、公示催告程序案件收案情况

案由

年份

扣押

船舶

海事

强制令

证据

保全

设立

基金

债权

登记

财产

保全

宣告

死亡

涉仲

裁类

公示

催告

调解确认

2013

67

4

56

8

96

66

2

1

1

63

2014

71

6

34

4

250

48

3

6

2

29

2015

165

6

14

4

288

104

4

8

4

67

2016

70

7

53

4

220

202

22

7

6

70

2017

84

7

10

5

91

68

15

10

2

64

 

五、执行案件办理情况

执行案件收案542件,同比上升9.05%。执结538件,同比上升8.69%。截至12月底,存案32件,同比上升28.00%。申请执行标的总额73521.70万元,同比下降17.55%;执结标的总额49801.94万元,同比上升26.03%

图表九:2013-2017执行案件收案情况

     案由

年份

合同

权属侵权

仲裁

其他

2012

247

72

0

0

2013

368

18

0

0

2014

430

46

0

0

2015

629

60

0

0

2016

428

65

3

1

 

六、派出法庭审判执行工作情况

2017年度自贸试验区(洋山深水港)法庭、洋口港派出法庭和连云港派出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1468件,同比下降14.70%;结案1470件,同比下降14.29%[2] 派出法庭收结案总数分别占全院收结案总数的28.19%和28.20%,占比同比分别下降5.86%5.42%。截至12月底,存案75件。

1、自贸试验区(洋山深水港)法庭案件审理情况

自贸试验区(洋山深水港)法庭收案612件,同比上升0.82%。结案612,同比上升1.83%。存案34。收结案数分别占全院一审案件的14.32%和14.30%。结案中适用普通程序的201件,简易程序的402件,特别程序的9件。

2、连云港派出法庭案件审理执行情况

连云港派出法庭一审收案372件,同比下降18.78%;结案373件,同比下降18.91%存案22件。执行收案134件,同比上升86.11%;结案135件,同比上升92.86%;存案3。执保、执异案件收案23件,结案22件。一审收结案数分别占全院的8.70%和8.72%;执行收结案数分别占全院的24.72%和25.09%。一审结案中适用普通程序的54件,简易程序的139件,特别程序的179件。

3、洋口港派出法庭案件审理情况

洋口港派出法庭一审收案279件,同比下降49.27%;结案280件,同比下降49.09%存案14件。执行收案45件,同比上升217.92%;结案45件,同比上升221.43%;存案2。执保、执异案件收案3件,结案3件,无存案。一审收结案数分别占全院的6.53%和6.54%,执行收结案数分别占全院的8.30%和8.36%。一审结案中适用普通程序的19件,简易程序的252件,特别程序的9件。

 

 

 



[1] 案件自2017年起计入案件总数,计入执行类。本报告中2016年案件总数按当年的统计口径计算,未计入执案件。若20162017年度案件数均包含执案件,则2017年度收案数量同比上升2.62%,结案数量同比上升1.86%,存案同比下降1.99%

[2] 2015年案件总数未计入执保、执异案件(根据当时统计口径)。若计入执保、执异案件,收结案数同比2015年上升30.08%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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