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学互鉴

编译 | 法律的未来(附翻译员团队院外导师点评)

时间:2019年06月27日

编译上海海事法院青年翻译员团队成员  韩赟斐鲍海跃

本文刊登于中国审判2019年第09期

 

编者按:本文是英国高等法院衡平庭庭长杰弗里·沃斯(Geoffrey Vos)于2018年5月8日发表演讲的编译篇。文中回顾上世纪70年代起法律工作的状况,简述了40多年的行业技术进步,并展望30年后的法律工作,强调法院具有服务社会的基本功能,要紧跟智能法律发展的步伐等内容,供大家学习借鉴。

 

【导师点评】(上海海事大学  副教授 郑睿 ):

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时代,法律人面临哪些挑战?新兴技术对于法律工作带来何种变革?如何才能不落后于飞速发展的时代?这也许是我们这一代法律人最需要思考的问题之一。

英国是全球第二大法律服务市场,超过200家国际律师事务所将他们的总部设在伦敦,英格兰和威尔士法是国际商事交往和争议解决最常见的准据法,因此,英国对于法律科技的态度,值得我们关注。

作为英国法律协会下法律科技专家组(LawTech Panel, The Law Society)的核心成员,英国高等法院衡平庭庭长杰弗里·沃斯法官长期在思考英国的法律行业应该如何适应法律科技的发展,在技术指导下充满活力地成长,并在全球范围内继续发挥领导作用。这篇演讲“法律的未来”提纲挈领地展现了沃斯法官的观点:律师和法官在法律科技时代仍然大有作为,但他们应该紧跟智能法律发展的步伐,改进工作方式,培养工作新技能,带头走好法律未来之路。韩赟斐、鲍海跃以准确的译笔编译了演讲讲稿,特此推荐,以飨读者。

 

一、回顾法律工作的过去

“法律的未来”一直是杰弗里·沃斯十分关注的课题。法律工作者,包括法官和律师等,都是以保守的工作、思维方式而闻名,接受变革非常缓慢。在科技快速发展的当今世界,法律工作者们不能以这种保守方式去工作和思考,必须开始用新的方式思考未来,并全力以赴地进行创新。不仅杰弗里·沃斯持有这种观点,美国律师协会的职业行为示范规则规定,律师有义务“及时了解法律及其实践的变化,包括与相关技术的利益和风险”。

在过去,当杰弗里·沃斯在20世纪60年代求学时,学生们需要花费整整一个学期在卡片上写一个程序来解决一个简单的等式,随后要将卡片带到伦敦大学学院,将它们送入占据整个房间大小的大型主框架计算机,这个方程式才算被解决。1977年,杰弗里·沃斯取得律师从业资格证,那时日常的工作意见需要打印在尺寸为23.5寸*17寸的纸上,并要一周左右才会通过邮寄的方式进行交换,如果想对这些工作意见进行修改,就需要重新打字,并且需要再等待几天。出庭律师几乎没有通过电话交谈的,建议都是以书面形式或会议形式提供。

科技革命始于传真机的应用,紧随其后的是用于文字处理的计算机、砖块大小的手机以及电子邮件。由于当时需要拨号上网,在缺乏有效的宽带网络的情况下,需要花费数年的时间才能是这些技术得到普遍的使用。

事实上,杰弗里·沃斯认为只有两项技术创新对未来是真正重要的。一是互联网,二是计算机处理数据速度的持续性增长。有人认为未来不需要法官和律师,但杰弗里·沃斯不同意这一观点。现在要做的就是研究法官和律师在未来法律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运作方式,并追溯他们的实践方法,最终落实到如何培训法律工作者去做他们需要做的事情。

 

二、金融和商业法律领域

在金融服务和商业方面,现在正处于改革的过程中。在这一过程中,值得探讨的领域包括金融科技、智能合约、监管科技、法律科技、数字分类账技术、加密货币,当然还有人工智能。人工智能分为两类:一是普通人工智能由于数据处理速度高而成为现实;二是完全的人工智能,即机器可以自行处理那些需要人类智力予以决策的问题,例如,法官选择将子女的监护权分配给其父亲或其母亲。

在金融服务中,智能合约只是自动执行交易,其所涉及的术语通过代码的方式被写入计算机。智能合约通常但不总是在数字分类账上执行,而该数字分类账可能是经许可的,也可能是免许可的。数字分类账是有限或无限的计算机或节点网络,它们彼此通信并根据编码的建立规则验证交易。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通常在区块链或数字分类账上运作。

法律科技涵盖许多不同的领域,但其目的主要是提高法律工作者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使其更快更便宜,并且使人们能够在没有经过专业的法律培训的情况下更顺畅地进行这样的工作,例如,高速数据处理允许合同自动化并且能够做到立即大量生产的批量合同,人工智能软件可以使交易文档的生成更便宜、更快捷、劳动强度更低,旨在防止故意丢失数据和识别恶意传入电子邮件的软件,可以为金融服务和法律操作提供更高的安全性。著名全球管理咨询公司麦肯锡预测,到2030年,83%的律师工作将实现自动化,79%的法院司法工作将实现自动化。

英国的多家金融监管机构积极推广这些技术系统,甚至包括通过沙箱使用区块链和加密货币。这使得企业能够在真实市场的安全空间中测试创新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交付机制。这使得企业可以采取开创性的举措,包括使用在区块链上发行加密货币的公司债券。或许所有这些发展的关键在于他们都具有很强的国际背景。这些发展都不限于特定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区块链无缝跨越边界,智能合约也是如此。对于监管机构而言,这可能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但对于法律工作者,特别是英国法律工作者而言,这些新科技的发展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机会,其普通法法律体系特别适合处理这些先进技术引发的新的商业问题。关于此类新科技的法律适用无疑会引发广泛的讨论和深入的研究,但最终杰弗里·沃斯认为法律适用很可能会由当事各方自行选择。

这些先进技术的可能用途是无穷无尽的,远远超出金融服务,在公用事业的计费服务、信托和遗产的管理和执行、土地登记处的土地交易登记、处方和医疗服务的提供、专利注册和其他知识产权以及提供能源供应等领域,这些技术都可以发挥巨大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需要对商业交易和争议解决两个领域发生的变化作出基本的区分。

 

1. 商业交易领域仍然需要专业法律工作者参与

就商业交易而言,毫无疑问智能科技将会以非常快的速度发展,甚至生成最复杂的事务文档也将很快通过使用法律科技方法变得更便宜、更快捷。就律师而言,从事助理工作的初级律师将花费更少的时间检查关于上市、债券发行或合并的海量文件。购买和出售金融产品、工具和衍生产品将实现完全自动化。但是,这些智能科技的发展不意味着商业交易将不再需要谈判。消费者或企业,甚至银行和金融服务提供商,不太希望他们的商业合同完全由机器协商制定。

可以预见的是,从事商业交易事务的法律工作者仍然需要为其客户采用自动化商业交易的成果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无论商业交易合同是通过如何智能的自动化而产生的,其法律后果和影响仍然需要向人们解释。需要注意的是,从事商业交易事务的法律工作者需要掌握一些必需的技能。有些人认为,如果没有良好的科学和数学基础,尤其是在计算机代码方面,法律工作者将无法适应未来的金融市场掌握这些技能至少是为了能够理解金融交易条款的产生。

 

2. 争议解决领域专业法律工作者无法彻底取代

就争议解决而言,先进科技必将改变法律工作者处理它们的方式。司法机构正在引领当前的改革项目,法院方面正在引入在线解决争议的方案和机制,通过该机制可以迅速解决小额索赔、离婚、认罪和社会保障福利问题。虽然在必要的少数情况下,该机制仍将导致争议当事人需要参加传统的庭审,但是在此过程中能够增加有效的调解方案。最重要的是,在争议解决方面的先进科技将极大地加速这一过程。

杰弗里·沃斯认为,商业律师需要理解的一件事是,关于小额诉讼的发展可能对他们产生影响。商业和财产法庭的许多人认为,法院真正关心的并不是在线解纠纷决方案和机制的建立,因为重大案件的诉讼将像以前一样进行。对此杰弗里·沃斯表示不同意,商业律师需要密切关注小额诉讼的发展,因为这些必然会将在线争议解决推广到更重要、更高价值的地位。

无论是通过法院裁判还是通过仲裁,金融服务和商业纠纷解决在30年后会如何发展呢?可以肯定的是,如果金融服务和商业纠纷解决要继续与人们的生活紧密关联,它们必将需要变得更快更便宜。根据现有的法律技术成果,能够自主学习的智能机器已经可以比专业律师更准确地预测所有商业纠纷的结果。这种智能机器可以根据案件现存争议焦点、法院以往的判例以及案件中的所有其他变量,预测法官会更倾向于支持原告或是被告做出判决。

虽然有自主学习能力的智能机器功能强大,但是它依旧无法替代人在解决纠纷中的作用,因为它无法考虑到人类的弱点。例如,人会因包括被嫉妒、怨恨和报复等情绪驱使而产生的作为或不作为。此外,还有其他必要的因素导致或促成诉讼,这些诉讼不容易受到人工智能流程的影响。由于存在上述问题,杰弗里·沃斯认为关于21世纪不再有诉讼的观点是被夸大了的。未来仍然会有商业争议需要解决,但是相关法律从业者,无论是律师还是法官,都需要更好地理解计算机代码来解释智能合约。

不可否认的是,未来的部分司法工作确实可能会减少或以其他形式被取代。

 

三、非金融法律领域

在前文中提到的法院的改革项目中,除了涉及小额索赔,福利索赔和诉讼领域外,还引入一个早该简化的部分,即非金融法律领域。

可以确定的是,即使数字革命完成后的犯罪和现在相比会有所不同,但仍然会有刑事案件发生。网络犯罪和性犯罪可能是最普遍的。在30年后,社会大众能否会在有争议的刑事案件中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罪还尤未可知。计算机可能不会取代陪审团,即使陪审团的决策将受到一系列数字流程的极大帮助。尽管如此,未来有争议的犯罪案件将会比现在少得多,主要是因为监视和监督越来越多。近期手机记录的披露对强奸案起诉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可见行为的变化已经对消除有争议的刑事案件产生了重大影响。大多数人在GPS位置打开的情况下随时随身携带智能手机,随着越来越多人的位置不断上传到云端,在刑事案件中关于身份的问题将会越来越少。

2006年,理查德·萨斯金德教授(Richard Susskind)正在预测法律咨询的商品化,以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面临的免费和网上法律咨询。他的观点是,英国除了“魔圈所”之外,其他律师事务所都会灭亡,因为转让、家庭法、遗嘱、遗嘱认证、人身伤害和行政纠纷都将在网上免费提供和处理。现代网络在线世界让纠纷当事人能够自行学习并自行解决争议。实际上,许多在线争议解决流程旨在允许个人处理他们自己的小型法律案件。杰弗里·沃斯认为,在线争议解决、调解和监察员平台将在未来几年内吸收大部分小型法律工作,与律师就这些法律问题进行面对面的交谈将会变得非常罕见。法律服务将更加灵活,能够在任何地方工作。新一代希望在线提供所有服务,并能够将他们需要的东西推送到他们的平板电脑或手机上,这同样适用于争议解决,也适用于商业合同。

法律科技对法官工作会有什么影响呢?杰弗里·沃斯认为,法院目前提出的在线解决争议方案背后的愿景是很好的,它最终会允许在各种情况下进行适当的司法决策。虽然哪些案件实际上需要法庭实际开庭审理还有待观察,但毫无疑问的是,即使在小型案件中,一些司法决策仍需要法庭审理,因为司法系统始终需要适当考虑弱势群体。

 

四、展望30年后的法律工作

杰弗里·沃斯并不是预测法律本身会发生何种变化,而是预测这些变化是如何实践,以及法律工作者将会做什么。

除非现有社会制度的崩溃,否则30年后企业仍将存在,个人或集体仍将拥有各自的财富。此外,可以合理预见的是,对于已经产生或预计会产生利润或亏损的交易,当事人仍然需要一些法律建议。从本质上讲,人类将永远为他们的财产而不懈奋斗,并将努力保护它。因此,数字化、智能合约或加密货币、以数字方式创建和交易财产的事实不会影响对交易问题法律建议的基本需求。

有人认为智能合约不会产生任何诉讼,因为它们本质上是自我执行的,所有后果都写在他们的计算机代码中。杰弗里·沃斯对此表示怀疑,他认为有一些智能合约将会产生争议,但不断提高的监督监管水平将减少诉讼并使其能够更快地被解决。

此外,大量的法律建议实际上不能称之为法律建议。它或是法律背景下的社会工作,或是法律背景下的商业建议。商务问题也是如此,商界人士需要的是基于理解法律的综合性建议,而不是详细具体的法律意见。想要用智能科技完全替代律师和法官的法律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五、当今律师培训需要优化改进

对于近代法律专业而言,比较引人关注的问题就是过去40年来对法律工作者进行培训的发展及其缓慢。现在法律工作者们接受培训的科目和20世纪70年代早期的科目几乎相同。虽然这些科目可能对上诉法院法官有用,但这些科目对于其他法律工作者而言是否有用的却不得而知。上诉法院每年要裁决约1000项民事上诉,每项上诉均提出法律问题。

就律师培训而言,或许会有一些律师需要传统方式的培训,但杰弗里·沃斯认为很多律师会觉得这种培训用处不大,具体可以从六个方面分析:(1)对于那些在金融和商业案件中提供建议的人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可能是商业本身、监管、技术和计算机科学,可能需要一批具有出色技术和IT技能以及对法律有一定理解的商业顾问,而不是那些训练有素的法律专家;(2)在侵权和人身伤害方面,在未来30年后律师是否参与其中不得而知,若律师依旧需要参与其中,他们需要在医学和科学方面有一定的专业知识;(3)至于行政法,显然公民与国家之间仍存在争议,这是过去30年来增长最大的领域;(4)就业合同和纠纷将继续存在,但大多数的纠纷可能会在网上解决;(5)知识产权将作为一门学科存在,知识产权律师需要建立一个重要的科学和法律基础;(6)在刑事和家事纠纷方面,律师可能会被认为是处理弱势群体和社会问题的人,而不是处理法律问题的人,一旦更严格的监督和监管成为常态,证据法则可能变得不那么重要,律师在这些领域的争议解决中就不那么必不可少。

 

六、法院要紧跟智能法律技术发展的步伐

法律和法律专业的变化不会像许多人认为的那样快,但上文提到的那些变化非常重要。如果要在技术迅速变化的社会中保持相关性,法律专业需要发生重大变化,法院、法官当然不能免于这一过程。法院需要加快现代化,以便我们解决所有学科的争议,这一要求紧迫而重要。

如果法院要以其应有的方式继续为社会服务,就需要密切关注法律领域的全面发展。律师和法官,特别是法官,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存在的,他们的存在是为了服务社会,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必须在多样性方面取得发展,以及为什么他们必须不断审查他们提供的服务,以确保能够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而不是仅满足前几代人的需求。

杰弗里·沃斯正在努力确保英国商业和房地产法庭的法官能够充分参与了解新技术所需的培训,以便法院能够提供与智能合同和分布式分账技术相关的前沿争议解决服务,以及更好地处理其与在线商业世界中出现争议的新关系。

当下,法院需要主动调整相关的法律培训,以便为下一代法律工作者准备他们实际将要做的事情而不是重复以往所做的事情。最重要的是,主动调整相关的法律培训、紧跟智能法律科技发展的步伐。它涉及到长期和艰苦地思考我们法律界的所有人如何能够最好地服务于正在产生的新数字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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